编码:JS030000MZ-QT-0008
名称:评定、补评、调整残疾军人残疾等级
是否收费:是
办理时限:20工作日
承诺时限:20工作日
办理部门:优抚处
办理地点:徐州市泉山区云泰路1号
联系电话:0516-83686533
监督电话:0516-83686562
法律依据:《伤残抚恤管理暂行办法》第五条 评残(包括新评、补评、调整等级)手续和审批程序:
(一)本人向所在工作单位或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提出书面申请,说明致残经过和残情等情况。
(二)申请人所在工作单位或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审查后写出证明材料,连同本人档案材料(包括原始证明、病历和现场证人提供的证明材料等)、书面申请和本人近期二寸半身免冠照片(人民警察须着制式服装)等一并报送县(市、区)民政部门审查。
(三)县(市、区)民政部门经审查认为具备评残资格的,通知本人到指定医院进行残情检查,由医院伤残医学鉴定小组做出残情鉴定。县(市、区)民政部门根据残情鉴定,写出综合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