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2015年6月16日发布2015年度江苏省社保缴费基数信息,其中相关信息内容如下:
一、2015年7月1日至2016年6月30日期间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或领取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年龄的参保人员,基础养老金计发基数为5149元。
二、自2015年7月1日起,全省企业职工社保缴费比例基数上限为15446元,下限为3089元(其中2014年在岗职工平均工资高于全省平均工资的地区,缴费工资下限可按不低于2900元确定;2014年在岗职工平均工资低于全省平均工资的地区,缴费工资下限可按不低于2550元确定。)
三、失业、医疗、工伤和生育保险的缴费工资基数和待遇标准由省辖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