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常州市人社局获悉,常州市将从7月1日起调整2015年7月1日至2016年6月30日期间(简称当期缴费年度)企业职工社会保险缴费基数。
其中,市本级统筹区社会保险缴费基数调整办法为:
用人单位及其职工参加企业社会保险的,用人单位以全部职工工资总额为缴费基数,但人均月缴费基数不得低于2900元;职工以本人工资总额为缴费基数,但月缴费基数上限不得高于15446元,下限不得低于2900元。
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灵活就业人员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月缴费基数分15446元、5149元、3089元和2900元四档,当期缴费年度内上述参保人员可以在上述4档基数中任选一档缴费;参加市本级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含住院基本医疗保险)的,当期缴费年度月缴费基数为2900元。
溧阳市、金坛区、武进区近期也将根据省、市规定调整本地区的社会保险缴费基数。
缴费者 | 新的缴费基数 | 此前缴费基数 |
用人单位 | 人均月缴费基数不得低于2900元 | 人均不低于2564元 |
职工本人 | 上、下限分别为15446元、2900元 | 上、下限分别为14496元、2564元 |
无雇工个体户、灵活就业人员 | 15446、5149、3089和2900元任选一档 | 14496、4832、2899和2564元任选一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