葫芦岛市以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应届高三并已被外市高校录取的学生,在自愿的原则下,可继续参加葫芦岛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具体流程如下:
1、持所就读院校的录取通知书或学生证复印件到市医保中心综合二科审批备案,并按未成年人缴费标准缴费。
2、外地就读期间选择一家当地非营利性医院作为首诊医院,并持录取通知书或学生证复印件到医保中心结算二科备案,如就读期间发病到所选择的首诊医院就医,并于三个工作日内电话通知医保中心综合二科备案,电话号码:3150902,3150903。
3、外地就读期间的医疗费用,持本人学生证、医疗保险卡、病志复印件、诊断书、收据及医疗费用明细到医保中心结算二科结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