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项名称:机关事业单位办理社会保险的并户
办理依据:南政[2004]综115号文件
办理条件:在机构编制部门办理事业法人登记的机关事业单位
办理流程:到南平市机关事业单位社会保险管理中心业务科申报,由机关社保中心递交至市劳动保障局研究后办理。
申报材料:单位成立或撤消的批文、事业法人证书、编制手册、工资基金手册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收费标准:不收费
办理时限:资料齐全受理后10个工作日内办结。
办理机构:南平市机关事业单位社会保险管理中心
联系电话:0599—8823471
办理地址:南平市解放路98号恒立大厦5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