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济南户籍失业人员(城镇居民或被征地农民)在我市申领失业保险待遇的具体办理程序:1、本人向原单位提出愿意在济南市领取失业保险待遇的书面申请;2、本人到《暂住证》所在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进行就失业登记;3、原单位参照济南市户籍失业人员申领失业保险待遇的办法,为非济南户籍失业人员在网上申报失业保险待遇;4、经市社保局失业保险处核定待遇后,失业人员到《暂住证》所在县(市)、区失业保险经办机构领取失业保险待遇。
注:符合条件的失业人员必须先去《暂住证》所在区街道办事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办理“失业登记”,单位再从网上申报。否则各区失业保险科不予办理。
失业保险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