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6月份启动
本报讯(记者韩冰)备受社会关注的辽宁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计划今年6月份左右启动推进。这是2月2日记者在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会议上获悉的。
据介绍,辽宁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实施范围为按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单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事业单位及其编制内的工作人员。其中,机关事业单位离休人员不纳入此次改革范围。离退休人员待遇的调整由中央有关部门制定政策后再下达。机关事业单位编制外人员,目前大多依法签订了劳动合同,继续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
辽宁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起始时间是2014年10月1日。据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厅长李树民介绍,由于需要做大量的前期准备工作,辽宁省计划在今年6月份左右正式启动和推进这项工作。改革的总体思路可以概括为“一个统一,五个同步”。
一个统一
“一个统一”,就是机关事业单位与企业等城镇从业人员统一实行统账结合的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实行单位和个人缴费。按照多缴多得的原则改革退休费计发办法,单位按工资总额的20%缴费,个人按本人缴纳工资的8%缴费,个人缴费全部进入个人账户,统一计息,不实行实账积累。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基金单独建账,与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分别管理使用。李树民说,前一阶段,社会上有人担心,因为过去没有积累,能不能动用企业的钱的传闻,这里说的很明确,就是单独建账,与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分别管理使用。
五个同步
一是机关与事业单位同步改革;
二是职业年金与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同步建立。职业年金的资金来源有两部分,单位按工资总额8%缴费,个人按本人缴费工资的4%缴费,两部分资金构成职业年金基金,都实行个人账户管理。工作人员退休时,依据其职业年金积累情况和相关规定,按月领取职业年金待遇。届时,工作人员退休时,将有养老保险和职业年金两部分收入。
三是养老保险制度改革与完善工资制度同步推进。在增加工资的同时实行个人缴费。这次完善机关事业单位工资制度起始时间也是2014年10月1日,主要目的是适当优化工资结构,提高基本工资占工资的比重,缓解基本工资占比过小,津贴补贴占比过大的突出矛盾。李树民解释说,现在我们的工资由两部分组成,即基本工资和津补贴,工资这部分占工资结构不超过25%,这个比例全国基本一致,主要一块在津补贴,津补贴占75%。这次改革要把津补贴300元钱拿入工资部分,扩大基本工资比例,实际涨了900元,这900元钱,其中大数是600元,主要是缴纳个人的8%和4%,实际上,月工资能增加300元钱。同时,从2015年1月1日起,对乡镇(不含街道)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建立乡镇工作补贴制度,补贴水平不低于月人均200元。
四是待遇确定机制与调整机制同步完善。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待遇计发办法突出体现多缴多得,长缴多得,今后待遇调整不再与同职级在职职工增长工资直接挂钩,而综合考虑经济发展、物价水平、工资增长等因素,与企业退休人员同步安排。
五是在全国范围同步实施改革,不再搞局部试点。大家最关心的是,实施改革之后,个人退休待遇会不会降低,对此,李树民说,改革主要是实行“老人老办法,新人新制度,中人逐步过渡”。什么是中人?目前在职的人员都是中人。对改革前已退休的老人,维持原待遇不变,并参加今后的待遇调整。对改革后参加工作的新人,将来退休时的基本养老金为基础养老金与个人账户养老金两部分之和。未改革前参加工作,改革后退休的中人,由于改革前工作年限没有实行个人缴费,其退休时的个人账户中没有体现这段时间的贡献,因此将这段时间确定为视同缴费年限,在发给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的同时,依据视同缴费年限长短等因素发给过渡性养老金。这次改革设定十年过渡期,在过渡期内实行新老办法对比,新办法计发的养老金低于老办法的,按老办法补齐;新办法计发的养老金高于老办法的,对高出部分有所限制,也就是就高不就低。“这样基本可以保障原有待遇水平不降低。”来源: 沈阳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