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从市人社部门获悉,因从本月起市区最低工资标准上调至1480元/月、城乡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上调至530元/月,根据省失业保险相关规定,市区失业保险金上下限标准也相应调整,最高标准由原1320元/月提高到1480元/月,最低标准由原660元/月提高到689元/月。
据了解,本次失业保险金标准调整的对象为7月份领取失业保险金的失业人员,凡原领取标准低于当前最低标准的均按当前最低标准689元/月发放;原领取标准达到原最高标准的,领取标准将进行重新计算,最高不超过1480元/月。
同时,凡符合调整条件的,系统软件将会根据新标准自动进行调整,不需失业人员自己申报。市区从8月份起按新标准发放失业保险金,7月份在领失业保险金人员需调整补发的,随8月份失业保险金一同发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