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7日从市财政局了解到,7月1日起,重庆市将执行调整后的失业保险金发放标准,第一档、第二档较原标准分别增加165元/月和150元/月,增幅均为29%,达到全国平均水平,预计每年增加失业保险基金支出0.7亿元。
此次调标是综合考虑我市CPI增长、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和最低工资标准提高等因素,保生活、促就业,将原来的三档调整为两档(第一、二档合并为第一档,第三档调整为第二档)。
失业保险金标准拟分两类地区发放,一类包括万州、黔江、涪陵等24个地区,标准为735元/月;二类地区包括梁平、城口、丰都、彭水等15个县,标准为670元/月。
据重庆商报报道:失业保险金上调每月最高可领735元
下月起执行,一类地区月增165元,原二类并入一类月增195元,三类变二类月增150元
昨日,家住江北的许先生向本报记者咨询,他刚失业,每个月能拿多少失业保险金。对此,记者咨询了市人社局,该局有关负责人表示,从下月1日起,我市将调整失业保险金标准,一类地区为735元/月,二类地区为670元/月。
一类地区每月可领735元
“这是我市第8次上调失业保险金标准。”市人社局有关负责人介绍,之前,我市的失业保险金发放标准分三类地区,此次调整将原来的二类地区14个区县全部纳入一类地区,原来的三类地区全部进入二类地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