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统计数据,2014年全区城镇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为46846元。以此为基础,桂林市人社局发布了2015年社会保险缴费基数。
2015年社会保险费月缴费基数上限为:11711.5元,下限为:2342.3元。
2015年个体工商户、灵活就业人员在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时,可以按2014年全区城镇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60%、70%、80%、90%、100%选择缴费基数,月缴费基数分别为2342.3元、2732.7元、3123.1元、3513.4元、3903.8元。
今年7月1日至12月31日,个体工商户、灵活就业人员的基本医疗保险费统一按2014年全区城镇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80%作为缴费基数,即3123.1元。其中综合险为1968元、单建险为1312.2元、住院险为1124.4元。
从2015年7月1日起,市本级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工伤保险费、失业保险费、生育保险费统一按自然年度、同一缴费基数进行征收。即每年1月至12月作为一个缴费年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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