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日,《城乡养老保险制度衔接暂行办法》将正式实施。职保、居保如何衔接,重复参保人员待遇如何计算,手续如何办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副部长胡晓义16日做客中国政府网,回答了网友的提问。
暂行办法主要就是解决累积性、延续性养老保险的关系衔接问题。衔接的标准是什么呢?胡晓义说,以男性为例,如果到了60岁,其参加职工养老保险的时间还不够15年,那么就应该把他的关系在城乡居民养老保险里进行结算,但要把他在职工养老保险里个人账户养老金全部转移到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个人账户里(包括利息),使他在职工养老保险里缴费的权益能够得到保障。
“如果他缴费满15年(职工养老保险缴纳年限),到60岁时,会把他在农村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缴的个人账户的钱转移到其职工养老保险的个人账户里。 ”胡晓义说,“所以不管从城里转回农村,还是从农村转回城里,两头都不吃亏。这个界限就是你是不是在职工养老保险里缴费满15年。 ”
胡晓义说,对在不同省份参加过职工养老保险的参保者,首先要评估他有没有可能领取职工养老保险待遇。如果参保加在一起超过15年,在哪领取就要按照从长、从后这一原则。
“他在另外一个制度里有缴费,如果能查实,那么就把他重复缴纳的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费退给本人。 ”这位副部长说,“而不重复时段的个人缴费、集体补助以及重复时段的政府补贴及利息都留在个人账户里,对个人权益是没有损害的。 ”
胡晓义表示,对重复参保的情况实行养老保险关系清理,清理的原则是就高不就低,以保证养老保险待遇领取的唯一性。
了解过去参保信息方法推荐:
方法一,记住曾经工作的城市,拨打当地的12333电话。
方法二,登陆人社部政府网站(www.mohrss.gov.cn),在“在线查询”下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联系方式”中,查找务工地社保经办机构的联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