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市内定点医院住院医疗费:带住院发票、定点医院医保办打印的住院报销结算单、一日清单、出院证明、本人医保证、IC卡。
2、长期驻外人员住院医疗费:带住院发票、一日清单、医院诊断证明原件、住院病历复印件(必须要有病历首页、病程记录)、本人医保证、IC卡。
3.转外住院医疗费:带转诊转院审批表、住院发票、一日清单、医院的诊断证明原件、住院病历复印件(必须要有病历首页、病程记录)、本人医保证、IC卡。
4、特检特治医疗费:带特检特治审批表、门诊病历、医疗费发票、本人医保证、IC卡。
5、因公出差、探亲、旅游、外出学习、下乡等期间的住院医疗费:带住院发票、一日清单、住院病历复印件(必须要有病历首页、病程记录)、单位双联介绍信、本人医保证、IC卡。
6、长期慢性病人员的医疗费:由单位收集发票及专用处方本,于每年12月1日至15日到市医疗保险经办处报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