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南昌市城镇灵活就业人员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基数为3875元/月。
其中,2015年南昌市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基数分为五档。其中月缴费基数各不相同,最低的为1550元,最高的为11625元。
最低档:缴费基数:1550元,月缴费额:310元;年缴费额:3720元。
第一档:缴费基数:2325元,月缴费额:465元;年缴费额:5580元。
第二档:缴费基数:3100元,月缴费额:620元;年缴费额:7440元。
第三档:缴费基数:3875元,月缴费额:775元;年缴费额:9300元。
第四档:缴费基数:7750元,月缴费额:1550元;年缴费额:18600元。
第五档:缴费基数:11625元,月缴费额:2325元;年缴费额:27900元。
已与社保经办机构签订养老保险银行缴费协议的灵活就业参保人员,按原选择档次对应的 2015年应缴金额,直接到银行网点办理缴费手续。如需变更缴费基数档次,须在2015年缴费前向社保经办机构提出变更申请并重新签订协议;按原协议规定缴费后再申请变更的,在下一缴费年度再按变更后档次缴费。
符合《南昌市灵活就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险暂行办法实施细则》(洪劳社医字[2003]12号)第四条规定,可按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60%为基数缴费的人员,经申请可按养老保险第一档(即2325元/月)确定医疗保险缴费基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