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生育保险费率调整
西安市决定,自2014年7月1日起,阶段性对全市失业、工伤、生育保险费率进行统一下浮,期限最长不超过24个月。
生育保险,全市统一将生育保险费率由原来的0.5%下浮至0.25%。
期限为2014年7月1日至2015年6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