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9月开始,社保经办部门在各辖市设立老工伤人员工伤医疗费用报销代办点,由各辖市医保中心收取老工伤人员相关报销材料并寄送社保经办部门,经审核报销后所报费用直接通过银行转账给老工伤人员。
经办部门:市社保支付中心
经办地址:市运河路79号镇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一楼大厅04、05号窗口
联系电话:853403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