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填写《南京市城镇企业职工生育保险待遇审核表》
2、结婚证
3、独生子女证
4、出院记录
5、用药清单
6、所有发票
7、医保中心准予离开南京市生育的申请报告(离开南京市生育者需提供)另:男职工其配偶生育的,配偶为农村户口的需提供《户口薄》,失业人员的需提供《就业登记证》。
注:(1)离开南京市生育者必须在生育前本人申请,学院盖章后由本人到医保中心(水西门大街97-1号,生育科)报批,批准后方可离开南京市生育,否则不予办理报销。
注意事项:
1、男参保人员配偶(无)报销还需提供街道(乡镇村)出具的无业证明;
2、女参保人员在领取失业救济金期间分娩或实施计划生育手术的,报销时还需提供本人《就业登记证》原件及复印件;
3、参保职工到异地分娩或实施计划生育手术的,还需提供已备案的《南京市生育保险异地就医审批表》。
更多详细信息请查看:【南京生育保险】专题
>>>南京生育保险报销指南
>>>南京生育保险参保指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