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自2015年1月1日起实施大病保险制度,将覆盖400万左右的参保人群。届时,个人不用另外缴费,生了大病医保报销上不封顶。
覆盖400万职工医保、居民医保参保人员
根据我市出台的《关于开展城镇职工和居民大病保险工作实施意见》,大病保险的保障对象为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
参保人员在一个自然年度内(大学生为一个学年),发生的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内的职工医保住院和门诊特定项目、居民医保住院和门诊大病的医疗费用,在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基础上,个人自付费用超过大病保险起付标准以上部分,由大病保险按规定予以支付。
统计显示,目前,我市职工医保参保人员在300万左右,居民医保参保人员在100万左右。
个人支付超2万元可享大病保险,不设报销上限
大病保险起付标准以本市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50%左右设置(现暂定为2万元)。对起付标准以上费用实行“分段计算、累加支付”,不设最高支付限额。
职工医保:2万元以上(不含2万元,下同)至4万元(含4万元,下同)部分,支付60%;4万元以上至6万元部分,支付65%;6万元以上至8万元部分,支付70%;8万元以上至10万元部分,支付75%;10万元以上部分,支付80%。
居民医保:2万元以上至4万元部分,支付50%;4万元以上至6万元部分,支付55%;6万元以上至8万元部分,支付60%;8万元以上至10万元部分,支付65%;10万元以上部分,支付70%。
“按照现行政策,南京职工医保报销是上不封顶的,而居民医保有最高报销限额,根据缴费年限不同,报销封顶线为29万元—36万元不等。”市社保中心医保部相关人士解释,大病保险不设报销封顶线,医疗费用越高,报销比例越高。“个人负担在2万元以上就可以报销。根据往年的数据估算,住院个人花费2万元以上的在1万人左右。”
资金从医保基金中划拨,个人无需另外缴费
大病保险资金分别从职工医保基金、居民医保基金中划拨,建立大病保险资金,统一购买大病保险。
根据职工医保、居民医保医疗费用支出情况合理测算筹资标准,具体筹资标准通过政府招标形式确定。这也意味着,职工医保、居民医保的参保人员无需另外缴费就可享受大病保险。
市人社局、市社保中心作为共同招标人,以政府招标形式确定我市大病保险承办的商业保险机构,符合基本准入条件的商业保险机构自愿参加投标。按照收支平衡、保本微利的原则,合理控制商业保险机构盈利率、亏损率和运营成本。其中,盈利率不超过大病保险资金的1%,亏损率不低于大病保险资金的3%,运营成本控制在大病保险资金的1%以内。
“大病保险采取政府购买商业保险的方式,这是一种创新模式。既能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又能利用商业机构专业优势,进一步提高大病保险的运行效率、服务水平和质量。”相关人士说,对于实际盈利不超过中标盈利率部分、实际亏损不超过中标亏损率部分,由商业保险机构自负盈亏。实际盈利超出中标盈利率(1%)部分,全部返回医疗保险基金,实际亏损超出中标亏损率(3%)部分,由商业保险机构、医保基金按中标合同约定共担。
南京如何能够做到医保报销上不封顶?该人士告诉记者,由于大病保险是由商业保险机构承办的,它们有着自己的一套风险管理模式,抗风险能力往往也比较强。“根据大数法则,保险人承保的风险单位越多,损失概率的偏差越小。”
住院医疗费用二次补助政策明年取消
需要注意的是,明年大病保险制度实施后,职工医保、居民医保原住院医疗费用二次补助政策取消。
“我市按年度分别对职工医保、居民医保住院费用负担较重的参保人员给予适当补偿,即‘二次补助’。二次补助政策只限于住院,而且有补助限额。”相关人士说,根据大病保险制度,只要是生了大病,参保人员不用住院都可以报销,如恶性肿瘤、血透、器官移植、白血病、干细胞移植等门特病人。“像白血病患者,往往得花费四五十万元甚至上百万元,如此高昂的医疗费用让一个普通家庭不堪重负。大病保险制度实施之后,将免除这些家庭的后顾之忧。”
另外,我市还将建立大病保险结算系统,保障参保人员本地就医直接刷卡结算和异地就医“一站式”报销服务。也就是说,参保人员可以一次性刷卡结算,不用为了报销医疗费用来回奔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