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参保人员申请享受生育保险待遇,必须符合《计划生育条例》的规定。
二、参保人员发生生育或流产时,必须在本市定点医疗机构就诊。特殊原因要求到外地进行生育的,必须事前报市社保经办机构审批,否则发生的费用生育保险基金不予支付。
三、办理生育保险待遇所需资料:
人员类别
携带资料
单位分类
待遇类别
待遇(元)
男、女双方均参加了生育保险,由女方提出申请
单位证明、结婚证、有效发票、病历、相关检查报告、疾病证明书、单位账号
人工流产
单位证明、有效发票、准生证、出生证(难产则需新生儿出生医学记录证明正页)、单位账号
生育顺产
生育多胞或难产
男方参加了生育保险,女方为无业或失业人员,可由男方提出申请
单位证明、有效发票、准生证、出生证(难产则需新生儿出生医学记录证明正页)、单位账号、单位为男职工配偶无业或失业人员的证明、女方下岗证(或失业证、待业证)、居委证明、户口本
企业
生育顺产
生育多胞或难产
机关事业单位
生育顺产
生育多胞或难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