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单位预约领取按以下流程办理:
(一)登录我局网站,从首页“单位社保服务”栏目进入“社会保险参保记录折预约申领”界面。
(二)使用单位编号及用户密码登录,填写单位预约信息后,点击“申请预约”按钮,页面会弹出业务办理提示,阅读后点击“已阅读完毕”按钮,再点击“预约完成”。预约成功的,页面将弹出预约成功提示,告知预约号及领取日期。
(三)凡预约成功的,可直接打印“预约单(号)”,在预约时间内凭“预约单(号)”前往我局三楼1、2号服务窗口领取,并负责及时发给参保职工本人。
不经网上预约的,可由经办人持本单位《社会保险登记证》和经办人本人二代公民身份证原件直接到我局三楼1、2号窗口办理申领手续,我局将根据单位参保职工的数量确定具体领取时间。
二、个人初次领取按以下流程办理:
(一)先在我局总服务台取“领取记录折”业务号,按叫号系统语音提示到相应窗口申领《记录折》。领取时需提供本人二代公民身份证原件,委托他人代领的,需同时提供委托书、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
(二)参保人首次领取《记录折》后,可于每月缴费到账后到我局办事大厅(或办事网点,具体地址另行发布)所设自助终端设备上查阅缴费记录和补登记《记录折》内页。
温馨提示:
从2013年3月1日起,凡到我局前台业务窗口办理其它业务的参保人,均可凭二代公民身份证领取《记录折》,不需另外拿取业务号。每个参保人只能领取一本记录折,已在前台业务窗口领取的,系统将作已领取标识,不能再通过网上预约领取;单位已统一领取的,参保人可向单位索取。《记录折》如有遗失、损坏或折满需要换折的,参保人可到我局办事大厅申请补换(流程同初次领取)。《记录折》可作为持折人参加社会保险的凭证(或证明)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