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业人员是指具有本市城镇户口,男年满十六周岁、不满六十周岁,女年满十六周岁、不满五十周岁,有劳动能力,没有职业或者没有经济收入,并要求寻找职业的人员。主要包括:
1.初中以上各类学校毕(结)业生未继续升学或者就业的人员;
2.经教育行政部门批准退学,且没有就业的人员;
3.与用人单位终止、解除劳动(聘用)合同或者工作关系的人员;
4.被用人单位辞退或者开除、除名的人员;
5.解除劳动教养和刑满释放的人员;
6.符合失业人员定义的其他失业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