仪征市城乡居民社保缴费标准,申领养老金等解答(2)

12333社保查询网 www.12233si.com 2015-07-26 来源:转载

  七、参保人员到龄后,如何申领养老金?

  答:1、参加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的参保缴费人员,符合享受城乡居民养老金待遇条件时,参保人员应将《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缴费证》、户口簿、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一寸照片一张,交居住地村民委员会(街道、社区)专管员,填写《城乡居民社会基本养老保险业务申请表》,由村民委员会(街道、社区)负责集中上报镇(办事处)劳动保障所。

  2、镇(办事处)劳动保障所对村民委员会(街道、社区)提交的申报材料进行复核后,在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信息系统进行“养老金申领登记”。

  3、市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处对镇(办事处)提交的相关资料进行复核、确认,收缴《缴费证》,核算城乡居民养老金待遇,制作《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领取证》,委托代发银行为领取人开办银行存折。《领取证》和银行存折由镇(办事处)劳动保障所分别从市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处、代发银行领回,再通过镇(办事处)劳动保障所、村民委员会(街道、社区)协管员逐级发放至领取人员手中。

  八、《办法》实施时,已年满60周岁的人员,不缴费能否享受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

  答:《办法》实施时,已年满60周岁,即1951年6月30日前出生的,未享受机关事业、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待遇以及国家规定的其他养老待遇的城镇居民,不用缴费,可按月领取基础养老金60元。

  1950年12月31日前出生的,未享受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待遇以及国家规定的其他养老待遇,且有一个子女家庭夫妻双方都参保的农村居民,可按月领取基础养老金60元。

  1951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农村居民,应按规定从2010年起参保缴费后,方可享受养老金待遇。

  九、《办法》实施时,已年满60周岁的人员,如何申领基础养老金?

  答:申领基础养老金须提供申领人户口簿、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一寸照片一张,并填写《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申请表》一份,经居住地村民委员会(街道、社区)公示、镇(办事处)劳动保障所审核,报市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处审批确认后,制作《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领取证》,委托代发银行为领取人开办银行存折。《领取证》和银行存折由镇(办事处)劳动保障分别从市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处、代发银行领回,再通过镇(办事处)劳动保障所、村民委员会(街道、社区)协管员逐级发放至领取人员手中。

  十、《办法》实施后,没有及时参保缴费,怎么办?

  答:1951年7月1日至1966年6月30日期间出生的城镇居民,以及1951年7月1日至1964年12月31日期间出生的农村居民,须按年缴费,未按时缴费的,到达60周岁领取养老金年龄时,应分别自2011年起、2010年起补缴养老保险费,补缴标准为当年缴费标准上限,累计缴费年限不超过15年,也可一次性补足到15年,补缴后方可享受养老金待遇。

  1966年7月1日以后出生的城镇居民,以及1965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农村居民,应按年缴费,累计缴费年限不少于15年。

  十一、参保人员享受养老金待遇应具备哪些条件?

  答:参保人员享受城乡居民养老金待遇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一是年满60周岁;二是按规定及时参保并足额缴纳养老保险费;三是未享受机关事业、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待遇以及国家规定的其他养老待遇。

  十二、参保人员的养老金待遇如何计算?

  答:城乡居民养老金待遇由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两部分构成。

  基础养老金为每人每月60元。参保人员缴费年限超过15年的,每超1年增发每月2元基础养老金。

  个人账户养老金的月计发标准为个人账户全部储存额除以1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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