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8.非本市户籍人员离职后是否可以办理住房公积金销户提取?
非本市户籍人员离职离京,已在外省市建立住房公积金的,应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转移,申请人向当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提出转入申请,由当地公积金中心通过全国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平台办理。
非本市户籍人员离职离京,未在外省市建立住房公积金的,男年满55、女年满50周岁,可以办理销户提取。申请提取有以下两种方式:
第一种方式为通过住房公积金网上业务系统申请,柜台办结。
登录北京住房公积金网(gjj.beijing.gov.cn),点击右侧“个人网上业务平台”,进入“个人网上业务平台(北京中心)”,点击“注册用户登录”,使用已注册的账号、密码登录。首次登录的职工需注册为注册用户。登录成功后,按以下步骤完成提取申请。
第一步:选择提取事项,录入提取信息。
申请人点击页面左侧“我要提取”,点击“提取公积金”页签中的“提取申请”,进入提取事项申请界面。在新事项申请列表中点击“非本市户籍人员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进入事项申请页面,系统自动反显用户基本信息,选择“收款人联名卡银行”后系统自动反显相应的联名卡卡号,录入“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时间”。
第二步:个人授权、承诺。
申请人需认真阅读并勾选《个人信息核查授权、承诺书》,点击“提交”按钮,系统显示提交成功。
第三步:提交申请,打印回单。
申请人点击“打印回单”打印本次申请业务回单,点击“确定”完成提取申请。本人持打印的申请业务回单、业务回单中要求提供相关材料到任意管理部或受托银行代办点现场办理。如需查询业务办理机构,点击“经办网点”。
第二种方式为通过住房公积金业务柜台办理。
本人持身份证原件,填写《非本市户籍人员解除劳动关系销户提取住房公积金申请表》(住房公积金表115)。
非本市户籍缴存人不符合异地转移或销户提取条件的,如公积金账户封存半年以上可以办理销户提取,若在京重新申请建立住房公积金的,须将销户时提取的住房公积金全部退回。如未按要求退回的,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将个人信息记入不良信息库,自违规行为发现之日起五年内不予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不予受理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五年后再次申请租购房提取时,曾提取的数额要在账户中封存。如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转移到异地,违规提取的不良记录随个人账户一并转移。
29.患大病是否可以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
原则取消大病提取。如住房公积金的缴存人及其直系亲属(如配偶,本人的父母与子女、祖父母与孙子女、外祖父母与外孙子女)患重大疾病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需提交医院诊断证明和医疗费用票据,患者不是申请人本人的还需提供患者与申请人之间的亲属关系材料(如结婚证、户口本等)到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所属的任意管理部申请提取,由管理部严格审核,必要时需上门查看,符合条件的,办理提取。
30.经法院判决离婚的住房公积金如何分割?
经法院判决离婚的,提取申请人持以下材料到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所属任意管理部或受托银行代办点办理。
(1)提取申请人身份证原件;(2)《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原件;(3)《人民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原件;(4)填写《婚姻变动的住房公积金缴存人分割提取原配偶住房公积金申请表》(住房公积表118)。
31.协议离婚的住房公积金如何分割?
协议离婚的,提取申请人持以下材料到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所属任意管理部或受托银行代办点办理。
(1)提取申请人身份证原件;(2)离婚证原件;(3)离婚协议书原件;(4)填写《婚姻变动的住房公积金缴存人分割提取原配偶住房公积金申请表》(住房公积金表118)。
资金划入:(1)提取申请人现有住房公积金账户;(2)提取申请人为在职职工,但尚未建立公积金账户的,先建立住房公积金账户,再划入住房公积金账户;(3)提取申请人不符合建立住房公积金条件的,划入协议指定的银行账户。
32.提取住房公积金是否必须要使用住房公积金联名卡?
为确保资金支付安全,提取住房公积金应使用住房公积金联名卡。如提取申请人长期不在中国境内、患病行动不便未办理联名卡的,继承人、受遗赠人提取、退休销户提取没有联名卡的,经管理部批准可将提取资金转入提取申请人在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规定银行的储蓄账户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