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购买多套房屋,第一套房的提取额度用完了,如何继续提取住房公积金?
可以用其它所购住房办理提取,但需提交相应材料经审核后办理。
20.已办理了租房提取,又购买了住房,是否能办理购房提取?
可以办理购房提取,原有租房提取将终止。
21.办理购房提取住房公积金,夫妻双方提取额度如何划分?
购房提取住房公积金,不再划分夫妻双方各自的提取限额,只要双方提取额不超过购房款即可。
22.退休后如何销户提取住房公积金?
公积金缴存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如男年满60周岁,女干部年满55周岁,女工人年满50周岁;从事井下、高空、高温、特别繁重体力劳动或其他有害身体健康工作的,退休年龄男年满55周岁,女年满45周岁可办理销户提取;已领取退休工资的可以办理销户提取。办理销户后不得重新建立住房公积金账户。申请提取有以下两种方式:
第一种方式为通过住房公积金网上业务系统申请,柜台办结。
登录北京住房公积金网(gjj.beijing.gov.cn),点击右侧“个人网上业务平台”,进入“个人网上业务平台(北京中心)”,点击“注册用户登录”,使用已注册的账号、密码登录。首次登录的职工需注册为注册用户。登录成功后,按以下步骤完成提取申请。
第一步:选择提取事项,录入提取信息。
申请人点击页面左侧“我要提取”,点击“提取公积金”页签中的“提取申请”,进入提取事项申请界面。在新事项申请列表中点击“职工退休销户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进入事项申请页面,系统自动反显用户基本信息,选择“收款人联名卡银行”后系统自动反显相应的联名卡卡号。
第二步:个人授权、承诺。
申请人需认真阅读并勾选《个人信息核查授权、承诺书》,点击“提交”按钮,系统显示提交成功。
第三步:提交申请,打印回单。
申请人点击“打印回单”打印本次申请业务回单,点击“确定”完成提取申请。将打印的申请业务回单、业务回单中要求提供的材料交由单位经办人到任意管理部或受托银行代办点现场办理。如需查询业务办理机构,点击“经办网点”。
第二种方式为通过住房公积金业务柜台办理。
单位经办人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和提取申请人提供的材料到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所属的任意管理部或受托银行代办点办理,但单位委托收款日不能办理销户提取。
提取申请人提供的材料为:(1)提取申请人身份证原件;(2)提取申请人已填写的《职工退休提取住房公积金申请表》(住房公积金表111);(3)住房公积金缴存人未达到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还需提供相关退休材料(如退休证、北京市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核准表或体现领取基本养老金的银行流水等)。
23.因继承如何提取被继承人的住房公积金?
单位经办人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和继承人提供的材料到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所属的任意管理部或受托银行代办点办理,但单位委托收款日不能办理销户提取。
提取申请人提供的材料为:(1)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或户口注销证明原件;(2)确认继承人权利的公证书或人民法院判决书或调解文件原件;(3)继承人身份证原件;(4)继承人已填写的《继承提取住房公积金申请表》(住房公积金表112);(5)如继承人或受遗赠人委托个人或单位代为提取的,需提交委托书原件、受托人的身份证明原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