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中有这样一类人:他们不在企业上班,也非机关事业单位员工,而是自营劳动者、家庭帮工等灵活就业人员。由于没有一般企业的用工和就业形式,无法通过单位参加养老保险。他们的养老保障到底该怎么办?记者昨日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了解到,灵活就业人员可以个体身份参加社会基本养老保险,按规定缴费基数按时足额缴费,并累计满15年,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后,可以和企业职工一样享受退休金待遇。
最新消息:
从7月1日起,我市将调整灵活就业人员社保缴费标准。新标准执行时间至2014年6月,系统按原缴费档次自动上调缴费标准。需要调整新社保年度缴费档次的灵活就业人员,可于7月5日前,携带本人身份证或失业证到市社保中心个体经办网点申请调整新社保年度缴费档次。同一社保年度内缴费档次不再变更。以后社保年度如不变更缴费档次,仍按上一社保年度缴费档次确定新的社保年度缴费档次,但月缴费金额将有所变化。
首次参保:
灵活就业人员首次参加社会保险手续怎么办理?市社保中心相关负责人介绍,灵活就业人员持身份证、失业证(或残疾证,委托各级人才服务中心保管人事档案的未就业流动人员持《人事代理手册》)、照片1张等相关资料到市社保中心5个个体经办网点,就近办理参保手续;非农户籍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可持营业执照正本或副本、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办理参保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