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启动机关事业单位 养老保险制度改革
湖南日报1月22日讯(记者 刘银艳 通讯员 谢忠东)备受关注的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及配套的工资制度改革,我省的具体方案何时出台?记者今天从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召开的新闻通气会上了解到,我省正抓紧进行前期测算工作,待国务院配套的改革具体文件下发后,尽快研究制订我省的改革细则,改革方案将于4月底上报国务院。
据介绍,此次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涉及到“老人”、“中人”和“新人”。“老人”是指改革前已退休的人员,“新人”是指改革后新参加工作的人员,“中人”则是指改革前参加工作、改革后退休的人员。在我省近196万参保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中,99%以上属于“中人”。在“老人老办法、新人新制度、中人逐步过渡”的总体原则中,为更好地保证“中人”待遇的衔接,国家设定了10年的过渡期,但由于每个省份“中人”群体年龄层次不一样,有的省份的过渡期可能短于10年,有的可能长于10年。我省的过渡期,大致在10年至15年之间,目前正在请大学精算专业人员进行精确测算。
我省从1995年开始,在122个县市区已经不同程度地开展了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试点,约有150万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参加。
省人社厅有关负责人告诉记者,等国务院配套的改革具体文件下发后,会尽快研究制订我省的改革细则,做好精算平衡工作。既涉及今年省财政预算的安排,也包括对未来10至15年长期资金平衡的测算。
此次配套的工资制度改革,将根据国务院下发的3个实施方案进行。据了解,此次公务员基本工资的调整,一是改变工资结构不合理的状况,增加公务员基本工资比重;其次是主要面向科级与科级以下公务员增加工资,进一步提高县以下公务员的收入水平,对在乡镇工作的基层公务员,增加乡镇公务员补贴等。
作者:刘银艳 谢忠东
本文来源:华声在线-湖南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