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人单位招用就业困难人员享受社保和岗位补贴应符合什么条件,补贴标准是多少?
用人单位招用就业困难人员,与其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办理就业登记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可按实际招用人数和履行劳动合同期限,申请社会保险补贴和岗位补贴。社会保险补贴标准为以本市执行的城镇职工基本养老、医疗、失业、工伤和生育保险缴费工资下限为基数,乘以城镇职工基本养老、医疗、失业、工伤(按最低费率档次)和生育保险单位缴费比例之和(个人缴费部分仍由个人承担)。岗位补贴标准为每人每月300元。社会保险补贴实行先缴后补的办法。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以初次核定享受社会保险补贴年龄为准)的人员,享受社会保险补贴和岗位补贴期限可延长至退休;其余人员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