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5日,德阳市2015年社会保险缴费基数调整通知发布。
从今年1月1日起,用人单位参保职工缴纳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缴费基数最高不得超过13430元/月,最低不得低于1791元/月,用人单位参保职工缴纳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和工伤保险的缴费基数最高不超过13430元/月,最低不低于2687元/月。灵活就业人员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可按照以下四个标准自行选择:一档(40%)缴费基数为1791元/月,缴费标准为358.2元/月;二档(60%)缴费基数为2687元/月,缴费标准为537.4元/月;三档(80%)缴费基数为3582元/月,缴费标准为895.4元/月;四档(100%)缴费基数为4477元/月,缴费标准为895.4元/月。
此外,灵活就业人员缴纳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按以下三个标准:一档(60%)缴费基数为2687元/月,缴费标准为241.83元/月;二档(80%)缴费基数为3582元/月,缴费标准为322.38元/月;三档(100%)缴费基数为4477元/月,缴费标准为402.93元/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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