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业单位养老金先“并轨”工资水平将合理增长中国的养老金并轨改革终于启动,虽然对事业单位和机关单位来说,仍是有先有后。
5月15日,国务院颁布《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下称《条例》),规定从7月1日起,事业单位及其工作人员将依法参加养老金缴费。
经济观察报了解到,人社部曾在2013年进行了公务员和企业相当人员工资试调查和分析比较,2014年的一项重点工作,就是改革完善机关事业单位工资制度,优化工资结构。
其中,对于高校、医院、科研单位等公益性事业单位,重点是要加强监督管理,提升公益事业服务水平,而不是甩包袱。对于事业单位的工资改革,《条例》中提出,要建立工资正常增长机制,这意味着今后事业单位人员的工资,将可能会有较合理的增长。
不过,对于事业单位养老金缴费,一些国内社保专家认为,《条例》只是给出了“原则性”的改革方向,并不具备操作性。真正要实施事业单位养老金缴费,则要等到人社部出台社保顶层设计方案之后,预计届时公务员、事业单位人员将同步实行社保缴费。
人社部社保研究所所长金维刚表示,养老金“双轨制”并轨后,企业与机关事业单位的基本养老金是一致的,主要差距是体现在补充养老金,即企业年金和职业年金方面。但中国社科院社会政策研究中心秘书长唐钧和清华大学就业与社保研究中心主任杨燕绥等专家认为,未来机关单位所要负担的养老缴费、职业年金,其实是由国家财政买单,而差额事业单位则需要负担这部分缴费。
所谓差额事业单位,主要包括大中专院校、公立医院以及部分差额拨款的科研院所。养老金缴费改革,在唐钧和杨燕绥看来,或会影响到这些公益类事业单位的服务质量。因此,在今年3月召开的全国两会上,曾有政协委员在提案中,表达出对事业单位养老金改革可能造成的负面影响的担忧。
并轨
目前,中国养老金制度大致分三类:城乡居民养老金制度、城镇职工养老金制度、机关事业单位养老金制度。城乡居民的月人均养老金水平仅为80多元,与企业职工的养老金待遇相差二三十倍,与公务员的差距更为悬殊。
通常意义上的养老金“双轨制”,强调城镇职工与机关事业单位员工养老金之间的制度差异,而没有考虑城乡居民,也即农民、城镇失业居民。现在国家给城乡居民规定的基本养老金标准是每月55元,人社部官员解释,这是政府给60周岁以上城乡居民的“福利”。
与企业职工养老金被要求先缴费不同,以往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并不需要缴费。不过,按照《条例》规定,从7月1日起,事业单位及其工作人员将依法参加养老金缴费。这是整个养老金“双轨制”改革迈出的重大一步。
养老金“双轨制”改革是社保顶层设计方案中的重要部分。人社部对外的说法是,今年年内该方案将会正式对外颁布。至于对公务员何时实施养老缴费?基本缴费率是多少?目前还没有政策出台,人社部等方面也没有公开的说法。
人社部曾对养老金“双轨制”改革有过这样的解读:推动改革有几个关键步骤,即统账结合、实行单位和个人缴费、建立职业年金。所谓统账结合,简单来说,就是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下一步是公务员、事业单位人员都要缴养老金;最后,机关事业单位在缴一定比例的养老金之外,还要建立职业年金制度。
机关事业单位的职业年金,主要对应在企业实施的企业年金。2013年底,财政部、人社部等方面联合发布《关于企业年金职业年金个人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以及近期颁布《条例》,都是官方在为养老金“并轨”做最后铺垫。
按照人社部社保研究所所长金维刚的说法,养老金“双轨制”并轨后,企业与机关事业单位的基本养老金是一致的,主要差距是体现在补充养老金方面,也就是在企业推行的企业年金,在机关事业单位实施的职业年金,可能还会存在一定的差异。
专家认为,未来公务员工作单位所要负担的养老缴费、职业年金,其实是由国家财政买单,而差额事业单位则需要负担这部分缴费。
除了缴费之间的差异,唐钧等专家还提出质疑,在推行养老金“并轨”过程中,公务员还有可能借机涨工资。此前,相关部委多位人士在不同场合都曾表示,养老金“双轨制”改革中,相应会对机关事业单位人事制度、工资制度、财政体制等进行配套改革,以确保不降低机关事业单位人员的待遇。
差距
根据唐钧、杨燕绥等专家的分析,在养老金并轨之后,事业单位及其工作人员的养老金缴费率总计是44%,其中单位负担28%,个人负担16%。得出这样数据结果,是按照现行企业职工养老缴费的规定核算出来。
现在企业的养老缴费是按职工的月工资额来划定,基本养老金部分,企业占20%,个人占8%;补充养老金部分,也即企业年金,企业、个人各占8%。根据人社部今年发布的《2013年度全国企业年金基金业务数据摘要》,截至去年底,全国共有6.6万户企业建立了企业年金,参加职工人数刚超过2000万,为职工设立年金的企业比例不足0.5%。
一些专家分析认为,现在国内的企业年金是“富人俱乐部”,大部分国企管理者、普通职工都有机会沾光,而对于更多的中小企业来说,仅仅是负担基本养老金缴费,承受的压力就很大,更别说企业年金。
养老金并轨正式实施后,差额事业单位需要为单位人员上缴28%的养老金。这笔费用从何而来?唐钧、杨燕绥等专家认为,一些公立医院、大中院校,可能会大幅推高服务价格、收费价格,原本应由政府承担的部分公共服务费用或会被转嫁,还会因此影响到公益事业单位的服务质量。
中国劳动学会薪酬专业委员会常务理事吕井海也有同样的担忧。他说,现在整体来看,事业单位人员比公务员、效益好的企业职工的平均工资都低,退休后享受的养老金待遇,也比公务员、垄断国企职工的待遇要差。
吕井海表示,在3100多万事业单位人员中,有67%是专业技术人员,因为工资等待遇偏低问题,近年来像高校、医院、科研等类的事业单位,已经有严重的优秀人才流失问题;就连一些新招聘到的应届高校毕业生,也往往会在落实户口后,转而跳槽至薪酬更高的企业。
据北京某高校的一名中级职称教师介绍,2011年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下发《关于进一步深化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的意见》,其中规定,对于公益二类事业单位,也就是差额事业单位,赋予用人单位灵活的人事管理权;近期出台的《条例》中也明确,事业单位人员将依法参加养老金缴费。下一步,养老金一旦真的并轨,他或许就会选择辞职。
难题
前述《条例》颁布后,中国政法大学教授胡继晔、北京航空航天大学社会保障研究所副所长贾洪波曾公开表示,现在一些相关部门和社保专家都公开表示,公务员并轨后的养老金待遇不会降低,但鲜少提及事业单位将要面临的改革难题。
比如,一些距离离退休只差两三年的高校老师,有可能选择提前退休,或者下海经商。这样的情况曾经在几年前出现过。
2008年3月,国务院决定在广东、上海、山西等5省市先行推进事业单位养老金制度改革,广东省方面则在2009年公开《广东省事业单位分类改革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其中明确,将高中和大学被划为经营服务类事业单位。
因为担心退休金受改革影响,当年广东高校就有六成骨干教师要求提前退休,有的中年教师甚至提出,要自己出钱买断工龄,来达到早日退休。
面临同样境遇的还包括一些公立医院。山西一家三甲医院的医生就表示,他所供职的医院已经确定被划至差额事业单位,和不少同事等待观望的心态一致,现在更多考虑的是,养老金并轨后,医院将会在何时推行养老缴费?缴费的标准是多少?会不会影响到工资、退休金等方面的待遇?
唐钧、杨燕绥等专家表示,绝大部分身处改革之中的事业单位人员,并不是反对养老金并轨,而是认为政策制定部门推行的改革做法有些不切实际。唐钧说,养老金并轨和工资等方面的改革设计,应该综合考虑公务员、事业单位人员、企业职工以及城乡居民的整体利益,而不应过分强调,并轨后不让某些群体“吃亏”。
他们认为,未来养老金“双轨制”并轨是必然的,但前提是,必须首先对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制度进行根本性的改革,在此基础上,才能将机关事业单位与企业职工养老金制度并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