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用人单位、受伤害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在规定的时限内,向统筹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2、工伤认定申请人提供的申请材料完整,属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管辖范围且在受理时效内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应当受理;
3、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受理工伤认定申请后,根据需要对提供的证据进行调查核实;
4、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根据调查核实情况,做出认定或者不予认定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