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工上年度月平均工资低于同期西安社会月平均工资60%的,以上年度西安社会月平均工资60%作为基数按比例缴纳;
职工上年度月平均工资高于同期西安社会月平均工资300%的,以上年度西安社会月平均工资300%作为基数按比例缴纳。
缴费比例用人单位按本单位职工上年度月平均工资总额的2.0%缴纳
职工个人按本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资收入的1%缴纳
缴费方式参加失业保险的单位和职工,由单位向所在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申报应缴纳的失业保险数额,经失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后按规定缴纳。
缴费地点西安市失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
地址:建工路28A(建工路与公园南路十字向东200米路南)西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大厦12层。
乘车路线:208、308、37、700路公交车,东新城市花园站下车向东200米路南。
咨询电话:业务科:82282966 财务科:82282981
管理科:82282969 失业保险金发放窗口:82282977
缴费记录管理窗口、参保登记及基数审核窗口:82282979
失业登记和待遇审核窗口:82282976
西安市失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地址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