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校学生及幼儿园儿童的保险费由学校集中代收,学生每人每年缴费40元,残疾学生缴费每人每年35元,低保户和优抚对象家庭的学生不缴费。由学校指派专人按标准代收参保费,并给每位投保学生(儿童)开具发票。残疾学生、低保户和优抚对象家庭的学生要出具相关证件及复印件,已随家庭参保的学生向学校提供医疗卡及复印件核实,不再收费。
参保学生按要求填写《海口市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登记表》后,按规定缴纳参保费。社区劳动保障专管员为每位参保学生(儿童)办理医保卡加盖印章后,交由学校(幼儿园)统一发给每位参保学生(儿童)。
家长也可以每年定期到孩子户籍所在地社区(居委会)劳动和社会保障管理站就可以申请登记和缴费,每个孩子每年缴费40元。缴费参保后从次年的1月1日起享受居民医保补偿。
据海口市人社局介绍,目前,海口市城镇居民医保住院报销封顶线达12万元,重大疾病最高可再报销10万元。一、二、三级医院住院报销比例分别为90%、75%、70%,起付线为600元、300元、100元;普通门诊报销比例为50%、封顶300元。
此外,为让广大城镇居民在更大的层面上更深入地享受居民医保,自2013年8月1日起,海口市城镇居民医保保底报销比例从原来的20%提高到35%,即在封顶线(12万元)范围内,参保居民每次住院所报销的金额未达到医疗费用的35%时,将可以按照35%的比例享受医保报销待遇,这对于广大参保市民来说是一大利好消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