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条件:1、生育职工所在单位必须按规定参加生育保险并及时足额缴费 ;
2、生育职工列入所在单位参保人员名单;
3、符合本省及当地计划生育规定;
4、参保职工缴费满12个月以上。
5、男职工配偶所在单位属应统筹而未纳入统筹的,其男职工不享受一次性生育补助金
6、男职工未就业配偶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医疗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