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需资料]
1.身份证及复印件;
2.单位参保人员转出,还需提供:在职人员调动的,用人单位劳动人事组织部门发出的接收通知书;在职人员辞职、开除、除名、自谋职业的,需提供原单位批复文书,与用人单位建立的劳动关系合同书;
3.参保单位填写《参加基本养老保险人员增减变化汇总表》
[办理程序]
1.参保人员或参保单位将转出人员以上所需资料交社保机构审核;
2.社保机构申请开具《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
3.参保人员或参保单位向新参保地社保机构提出转移接续申请;
4.原参保地社保机构收到新参保地社保机构《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联系函》,办理转出手续,转出相应基金、封存账户并发出《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信息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