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交材料
1、用人单位申请报告;
2、用人单位营业执照和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3、公益性岗位人员花名册(含个人真实电话号码);
4、公益性岗位就业对象登记表;
5、安置就业困难人员的《就业失业登记证》和身份证(复印件);
6、单位与就业安置对象签订的劳动合同书;
7、单位缴纳社会保险费凭证和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征缴名单。
8、单位公益性岗位人员的工资表(单位盖章,本人签字);
9、劳动就业服务机构的招聘推荐书;
10、补贴已满三年用人单位对公益性岗位对象的清理花名册和新安置人员花名册。
办理流程
1、用人单位核岗、清岗、空岗申报
2、人才招聘、公示、推荐上岗
3、用人单位签订合同、缴纳保险、档案整理
4、县级(含县级)以上就业服务机构核查统计汇总
5、财政部门核查
6、拨付补贴资金
收费标准及依据:无
办理时限:每季
联系电话:7817501
办理地点:各级就业服务机构
办公时间:正常上班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