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乡市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比例
目前,新乡市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比例:
按企业职工工资总额的30%,其中企业为22%,职工个人为8%。
职工工资低于上年度全市社会平均工资60%的按60%,高于300%的按300%。
没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本人、自由职业者等灵活就业人员按我市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20%缴费。
有雇工的个体经济组织执行企业缴费比例,雇主和雇员本人按8%的费率缴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