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程序:
1、受理审核:经批准新成立的机关事业单位自批准成立之日起30日内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由业务人员对其申报材料进行审核。
2、发放社会保险登记证:对经审核符合登记条件的单位发放登记证。
3、对申报材料不符合要求的单位,指出问题,补报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