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参保单位或参保人员填报《参保人员养老保险年限补缴申报表》(单位申报加盖公章);
②业务管理员对填报表格内容予以审核,对符合条件、补缴年限在五年以下的,报科长核准;补缴年限在五年以上的,报中心分管主任核准;
③业务管理员根据以上核准意见,打印《温州市基本养老保险补缴核定表》(一式二联),盖章后交给参保人员,参保人员凭《温州市养老保险补缴核定表》到本大厅银行窗口办理缴费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