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对象:
个人或企业
办理条件:
1.年满60周岁以上;
2.家庭无劳动能力、无退休金享受;
3.家庭人平月收入:农村低于109元;
城镇低于242元。
提交材料:
1、台山市最低生活保障申请表
2、本人户口簿、身份证及其复印件
3、彩色1寸免冠照片一张
4、家庭就业人口的收入、村(居)的股分红及其他收入证明原件(未能提供有效证明的,由申请人出具收入说明并按指印)
5、.有关家庭财产的证明材料原件
6、属法定育龄人员的,提供计划生育证明原件
7、16岁以上在校学生,提供学生身份证明
8、患有严重疾病的,提供三甲以上医院出具的疾病鉴定证明
9、属残疾人员的,提供残疾证复印件
10、其他与申请低保有关的证明材料
窗口办理流程:1、由申请人向户籍所在地村(居)委会提出书面申请。
2、申请人要填写《台山市最低生活保障申请表》,连同有关证明材料上报街道民政部门进行核查。
3、报市级民政部门审批。
网上办理流程: 一、登录“网上办事大厅江门市台山分厅”网(http://wsbs.cnts.gov.cn)
二、在线填报申请材料。
三、网上核准后打印相关的业务表格
四、将纸质申请材料面交业务单位窗口,并领证
办事窗口:
社会事务与社会保障办公室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00至11:30,下午14:30至17:30,法定节假日不办理
地址:富城大道3号公共服务中心民政窗口
联系电话:5501484
交通指引: 在台山市区内乘坐公交车:1路,4路,7路 在"海园新村"下车,步行100米到台山市台城街道办事处
承诺办理期限:
30个工作日
法定办理期限:
30个工作日
收费依据和标准:
不收费
常见问题解答:备注: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