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必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1)用人单位及其职工按照规定已参加生育保险;(2)履行缴费义务累计缴费满12个月以上(含12个月);(3)生育或实施计划生育手术符合国家、省人口与计划生育相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