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条件
1、工伤职工受到事故伤害或被诊断为职业病前参加惠州市工伤保险并在规定的缴费周期内缴纳工伤保险费;
2、已作出工伤认定决定(书);
3、到已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就医。
所需材料
1、《工伤保险待遇申报表》;
2、《工伤认定决定书》原件;
3、《身份证》复印件(双面);
4、《死亡医学证明书》;
5、销户资料;
6、异地死亡的,提供《火化证明》;
7、门诊、住院费用明细清单原件(检查部位不明确的,提供检查报告复印件);
8、医疗机构出具的医疗费用收据原件;
9、工亡职工有供养亲属的,提供户口簿及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供养证明、生存证明或在校就读证明,丧失劳动能力者提供惠州市劳动能力鉴定部门出具的丧失劳动能力证明。
窗口办理流程
填写《工伤保险待遇申报表》(表2),提交相关材料,到窗口申报。
办理时限
法定期限:30个工作日
承诺期限:受理时限:每月20日前申报且资料齐全的,于次月15日左右将工伤保险待遇划拨到账。
办事窗口
工伤生育待遇核发股
工作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8:00-11:30,下午14:30-17:30
地址:博罗县城人民路社保大楼二楼服务大厅
联系电话:0752-6630202
交通指引:从博罗汽运西站起点,沿惠州大道往广州方向行驶800左转进入人民路,沿人民路直行行驶1000米到达终点。
收费标准:
免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