适用范围
年满16周岁(不含在校学生)、未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农村居民和不符合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条件的城镇非从业居民,可以在户籍地自愿参加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
政策依据
《济南市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实施意见》,各县(市)区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实施方案。
所需材料
1、参保缴费需提报材料:户口簿和第二代居民身份证(重残人员须提供有效证明)。
2、领取待遇需提报材料:户口簿和第二代居民身份证(重残人员须提供有效证明)。
办事流程
(一)参保缴费办理流程
参保人按照经办机构的通知缴费,制发《济南市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缴费证》或《收款收据》。目前的缴费方式有:
1、由村(居)统一时间、统一地点,经办机构与银行协作进行集中缴费;
2、参保人自行到银行缴费;
3、参保人将资金存入缴费存折(卡),由银行代扣。
(二)领取待遇办理流程
参保人达到领取年龄的当月,持户口簿和身份证、重残证明等到村(居)委会提出申请,经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经办机构审核后办理养老金领取手续。制发《济南市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待遇发放存折》。
办理时限
1、参保缴费:每年4月30日前。
2、领取待遇:到达领取年龄后的次月。
业务电话
历下区:88151189; 市中区:82078743;
槐荫区:87956205; 天桥区:85816342;
历城区:88066043; 长清区:87222799;
平阴县:87890718; 济阳县:84233383;
商河县:84886936; 章丘市:83215565;
高新区:888767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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