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日,记者从日照市民政局获悉,今年起,日照市提高了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和农村五保供养标准。其中农村低保标准调整为每人每年3100元。
据介绍,从2015年开始,日照市城市低保标准调整为每人每月460元,人均月补助水平调整为城市低保标准的65%,所需低保资金分别由同级财政解决;农村低保标准调整为每人每年3100元,人均年补助水平调整为农村低保标准的65%,所需低保资金分别由各级财政按原定比例共同承担。
此外,按照省政府农村五保供养标准提高幅度不低于500元的要求,日照市结合实际,在2015年将农村五保对象集中供养和分散供养标准分别调整为每人每年4300元和3300元(含省级对农村五保对象每人每年500元的补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