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职工产假期间,在单位停发工资但并未解除劳动关系的情况下,需继续缴纳医疗保险费。
近日,记者从沈阳市社会医疗保险管理局了解到,这种情况下用人单位应按照职工上年工资总额的8%比例缴纳,职工按照本人上年工资收入的2%比例缴纳医疗保险费。用人单位人均缴费工资低于上年全市职工平均工资或无法认定工资总额的,以上年全市职工平均工资为基数缴纳。职工本人工资收入低于上年全市职工平均工资60%的,以上年全市职工平均工资的60%为缴费基数。
而在现行的生育保险政策中,生双胞胎男职工没有护理假,对这一问题涉及的政策,沈阳市人社局正在调研中,待二胎政策实施细则出台后公布实施。
职工生育生活津贴和工资不能同时领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