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涨至每人每月75元
华西都市报讯 (记者席秦岭实习生张玉坤)从2014年7月1日起,我省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提高至每人每月75元,即在原每人每月60元(含我省自行调整5元)的基础上增加15元。领取对象为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领取人员,不含在2014年6月30日前已死亡或终止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关系的待遇领取人员。2014年7月1日及以后符合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领取条件的,从享受待遇之月起增加基础养老金。省人社厅和省财政厅近日已就相关调整事项发出通知,预计春节前调整到位。
作者:席秦岭张玉坤
本文来源:四川在线-华西都市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