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两种养老保险转移接续 今年内可实现网上办理
四川新闻网成都2月5日讯(记者 彭亮)四川新闻网记者今日从省人社厅了解到,《关于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有关问题的通知》(川人社发〔2013〕54号)下发一年来,截止2014年底全省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已净增参保人员114.73万人,预计年内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省级平台将实现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向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转移。
据省人社厅有关负责人介绍,《关于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有关问题的通知》有两项主要政策要点,一是年满16周岁以上至法定退休年龄内的灵活就业人员可自愿申请在我省户籍地或从事灵活就业地参加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二是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年限,可以通过补缴费的办法进入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原参加居民养老保险的年限作为后者的年限。
据了解,2014年四川省企业退休人员月人均养老金为1674元,平均缴费年限为24年。截止2014年12月底,全省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净增参保人数114.73万人。其中按《关于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参保47.09万人,占41%。目前从城居保转入企保的相对较少。乐山市从城居保转入企保4.89万人,为全省之首。
四川省人社厅相关负责人向四川新闻网记者介绍,今年将进一步完善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平台。“目前各地正在测试,预计3月底前运行时,城镇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可以通过该平台办理转移。”年内该平台将增加城乡养老保险制度衔接相关功能模快,实现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向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转移接续。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统一要求,城乡养老保险制度衔接事项将纳入社会保障卡相关功能。今后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人员向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参保地或待遇领取地社保机构提出转入申请,填写《申请表》,出示社会保障卡就可由社保经办机构办理转移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