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老保险是否可以一次性补缴完?

12333社保查询网 www.12233si.com 2015-02-10 来源:网络

  一次性补缴年限为达到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前建立劳动关系、单位应参保而未参保的工作年限。劳动关系、身份和工作年限须根据个人的人事档案资料、劳动合同书、工资支付凭证等相关证明材料或人民法院、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依法作出的生效法律文书进行确定。

  一次性补缴是参保人户籍所在地的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或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实施时年龄超过46周岁,按年缴费至60周岁时其个人账户储存额本息不多,根据缴费和领取待遇之间的多缴多得、长缴多得的关系,政策允许参保人自愿选择是否一次性补缴,并享受政府补贴,政策规定允许补缴的年限为15-[61-(参保人户籍所在地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或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实施年份-参保人出生年份)];

  一次性缴纳养老保险的起始时间是什么时候?

  用人单位各类人群申请一次性缴费的起始时间按当地实施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之月的时间确定。市直单位的起始时间:属于国有和县以上集体企业原固定工和干部身份的补缴起始时间为1995年7月;属于合同制职工身份的补缴起始时间为1984年11月;属于临时工身份的补缴起始时间为1988年12月。

  一次性缴纳养老保险的缴费基数和比例是怎样规定?

  用人单位主动为职工办理一次性缴费的各时段缴费标准按各地当年确定对应时段的缴费基数和缴费比例(当年没有缴费基数和比例的按当年定额标准执行)计算应缴纳的养老保险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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