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获悉,经国务院批准,人社部、财政部已正式印发文件,决定从2014年7月1日起,将全国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提高至每人每月70元,即在原每人每月55元的基础上增加15元,并明确此次增加的金额,不得冲抵或替代各地自行提高的基础养老金。
我国于2009年启动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新农保)首批试点,2011年开展了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城居保)试点,2012年实现了新农保和城居保制度全覆盖,2014年国务院决定将两项制度合并实施,建立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截至2014年12月底,1.43亿城乡老人受益。
据人社部有关人士介绍,在新农保、城居保两项制度试点、推广过程中,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全国统一规定为每人每月55元;许多地区按照国务院有关政策要求,根据本地实际情况,已经提高了标准。该人士解释,由于城居保制度覆盖面是逐步扩大的,为避免地区之间的不平衡,一直没有统一提高过全国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随着两项制度的全覆盖和城乡居民统一的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建立,全国统一提高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的条件已经具备。
这位人士介绍,统一提高全国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是一项重大惠民政策,将使1.43亿城乡老年居民及其家庭直接受益。据了解,2014年中央财政对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补助资金增幅达到14%,大大高于中央财政收入增幅。据记者了解,人社部支持各地根据实际情况进一步提高当地基础养老金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