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养老保险缴满15年就可以退休?
不正确
并非缴满15年的养老保险就可以退休,而是需到达退休年龄后,通过退休核定符合退休条件后,方可办理退休。以男性职工为例,一般而言,不到60岁,即使已经缴了20年养老险,也暂不能退休。
2.养老保险缴费满15年就不用再缴纳?
不正确
“养老保险累计缴费满15年”是办理退休并享受按月领取养老金待遇的必要条件之一。《社会保险法》规定,若按月领取养老金需同时满足:①累计缴费满15年;②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所以员工必须得等到法定退休年龄才能申领养老金待遇。况且,根据法律规定,在劳动关系存续用人单位应当为员工参加社会保险。同时,养老金的多少是根据缴费年限和缴费基数的多少确定的,遵循多交多得的原则,也就是缴费基数不变的情况下,你缴费年限越长,养老金拿到越多。因此,养老保险缴费满15年只是办理退休的必要条件之一。
3.退休了就能领取养老金?
不准确
《社会保险法》规定,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在达到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满15年的,按月领取享受养老金。对于已经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累计缴费不足15年的,可以缴费至满15年,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但被法院判处拘役、有期徒刑及以上刑罚的退休人员,在服刑期间将被停发养老金,服刑期满后可以按服刑前的标准继续发放基本养老金,并参加以后的基本养老金调整。已领取养老金的社区服刑人员(包括被判处管制、缓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的罪犯)在社区矫正期间可以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但服刑期间不参与基本养老金调整。社保经办机构发现退休人员丧失待遇领取资格后本人或他人继续领取待遇或以其他形式骗取社会保险待遇的,应当立即停止待遇的支付并责令退还;拒不退还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依法处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4.到达退休年龄时,职工养老保险缴费不满15年怎么办?
(1)允许延长缴费至15年
参保人员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后,若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不足15年,可以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在待遇领取地延长缴费至满15,其中2011年7月1日前(社会保险法实施前)参保,在到达法定退休年龄时(男60周岁,女55周岁)继续延长缴费5年后仍不足15年的,可以转为灵活就业人员一次性缴费至满15年。
(2)延长缴费未满15年可转入城乡居民养老保险
若延长缴费后其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年限仍未满15年,也可以申请从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转入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享受相应的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
(3)可书面申请终止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
参保人员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若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年限不足15年,个人可以书面申请终止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社保机构按照程序,经本人书面确认后,终止其职工养老保险关系,并将个人账户储存额一次性提取支付给本人。
5.如何办理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转移接续?
2009年底,国家制定了《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国办发〔2009〕66号)及一系列配套政策,明确了养老保险关系跨省转移接续的政策及经办操作流程。
参保人员跨省流动就业,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按下列规定办理:
(一)参保人员返回户籍所在地(指省、自治区、直辖市,下同)就业参保的,户籍所在地的相关社保经办机构应为其及时办理转移接续手续。
(二)参保人员未返回户籍所在地就业参保的,由新参保地的社保经办机构为其及时办理转移接续手续。但对男性年满50周岁和女性年满40周岁的,应在原参保地继续保留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同时在新参保地建立临时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账户,记录单位和个人全部缴费。参保人员再次跨省流动就业或在新参保地达到待遇领取条件时,将临时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账户中的全部缴费本息,转移归集到原参保地或待遇领取地。
(三)参保人员经县级以上党委组织部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批准调动,且与调入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并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不受以上年龄规定限制,应在调入地及时办理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手续。
参保人员跨省流动就业的,由原参保所在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开具参保缴费凭证,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应随同转移到新参保地,按下列程序办理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手续:
(一)参保人员在新就业地按规定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和缴费后,由用人单位向社保经办机构提出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的书面申请。
(二)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在15个工作日内,审核转移接续申请,对符合条件的,向参保人员发出同意接收函,并提供相关信息;对不符合转移接续条件的,作出书面说明。
(三)原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社保经办机构在接到同意接收函的15个工作日内,办理好转移接续的各项手续。
(四)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在收到参保人员原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社保经办机构转移的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信息表和资金后,应在15个工作日内办结有关手续,及时通知用人单位或参保人员。
不过具体的办理程序,还请您咨询当地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