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须提供的资料:1、原单位开具的《解除(终止)劳动关系决定书》;2、《失业人员介绍信》;(标准格式可从市人社局网站www.12333.com上下载);3、本人《身份证》原件;4、一寸免冠照片5张。
(二)须领填的表格:1、《失业人员登记表》;2、《失业人员转岗培训表》。
(三)办理手续流程:1、城区管理部待遇窗口受理。
(四)办理期限:当日办结。
(一)须提供的资料:1、原单位开具的《解除(终止)劳动关系决定书》;2、《失业人员介绍信》;3、本人《身份证》;4、《户口簿》;5、本人近期一寸免冠照片4张(享受一次性生活补助的2张)。
(二)须领填的表格:《失业人员登记表》。
(三)办理手续流程:1、城区管理部待遇窗口受理。2、享受一次性生活补助的在办理登记后到指定的代发银行办理存折或银行卡,次月20日可到广西北部湾银行任何一营业网点领取一次性生活补助金。
(四)办理期限:当日办结。
(一)须提供的资料:1、原单位开具的《解除(终止)劳动关系决定书》;2、《失业人员介绍信》;3、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4、《户口簿》;5、本人近期一寸免冠照片4张。6、需提交选择享受地的书面申请。
(二)须领填的表格:《失业人员登记表》。
(三)办理手续流程:1、城区管理部待遇窗口受理——>选择回原籍申领的,开具《失业保险关系转移证明》——>失业人员回户籍所在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失业保险金申领手续。
(四)办理期限:当日办结。
(一)须提供的资料:1、法定继承人《身份证》;2、死亡失业人员的《失业证》和IC卡; 3、医院或派出所开具的死亡证明;4、殡仪馆开具的火化发票(土葬不得申领丧葬补助金,特殊少数民族地区除外);3、与死亡失业人员的关系证明:属夫妻关系应提供《结婚证》或《户口簿》;属父[母]子[女]及兄弟姐妹等关系的应提供《户口簿》、不在同一户口簿登记的应提供单位证明或社区证明,夫妻离异由子女领取丧葬补助金的应提供法院判决书或离婚协议书。
(二)须领填的表格:《失业人员丧葬补助金申领表》。
(三)办理手续流程:城区管理部待遇窗口受理——>失业保险待遇科审核——>基金结算科复核——>分管局领导审批。
(四)办理期限:当日办结。
(一)申领人证明材料:1、法定继承人《身份证》;2、死亡失业人员的《失业证》和IC卡; 3、与失业人员的关系证明:a、夫妻关系的应提供《结婚证》或《户口簿》;b、父(母)子(女)及兄弟姐妹等关系在同一户口簿中登记的应提供《户口簿》;c、不同在同一户口簿中登记的应提供派出所或社区的证明;4、被供养人《身份证》或《户口簿》;
(二)供养关系证明材料:a、未成年被供养人户口簿、户口所在地街道办(村委会)证明(证明其尚未成年,且无经济来源);b、被供养配偶身份证、户口簿、户口所在地街道办(村委会)证明(证明其丧失劳动能力,且无经济来源);c、被供养父母应提供身份证、户口簿、由其户口所在地街道办(村委会)出具的证明(证明其丧失劳动能力,无经济来源,且长期与失业人员共同居住);d、供养两孩以上的,应提供准生证。e、被供养人超过十六岁,在中学、大学继续学习的,应提供入学通知书或学校证明(证明其属国家计划内招生)。
(三)须领填的表格:《抚恤金申领表》。
(四)办理手续流程:城区管理部待遇窗口受理——>失业保险待遇科科长审核——>基金结算科复核——>分管局领导审批。
(五)办理期限:当日办结。
(一)须提供的资料:失业人员需提供未能按时签到的情况证明。
(二)办理手续流程:失业保险待遇科前台窗口。
(三)办理期限:当日办结。
(一)须提供的资料:1、《职工失业证》、IC卡;2、用工单位提供的就业证明;3、如从事个体经营的需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
(二)办理手续流程:城区管理部待遇窗口开具《暂停失业保险待遇通知》。
(三)办理期限:当日办结。
(一)须提供的资料:1、报社为失业人员刊登遗失申明开具的收据;2、失业人员要求补办《职工失业证》、IC卡的申请;3、本人近期一寸照片1张。
(二)办理手续流程:城区管理部待遇窗口受理。
(三)办理期限:当日办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