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失业保险金标准提高
自2013年8月1日起,我市失业保险金发放标准由原来的657元每人每月,提高到819元每人每月,月提高162元。
我市2013年度社保补贴将于7月16日开始受理,现将有关调整事项通知如下:
1﹑2013年初次申报人员,仍按原《社会保险补贴政策的补充说明》提供相应材料,另附加邮储存折原件及复印件(在申请社保补贴前,申报人应到邮储银行开设活期存折,此存折用于人社、财政部门核批后将社保补贴款打入申报人存折之中)。
2、对2012年之前已申报并享受社保补贴人员,将简化申报材料,即:需携带《就业失业登记证》原件及第2、3、9页的复印件、以个人身份缴纳的社会保险费收据原件(如在邮储银行缴费的应提供红色缴费专用收据,在地税局窗口缴费的应提供由地税部门出具的专用收据)、邮储银行存折原件及复印件(此存折用于人社、财政部门核批后将社保补贴款打入申报人存折之中)。若申请对象为低保户另需附加低保证(新证)及低保领取存折原件及复印件,若低保为夫妻共享的,需加带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
巢湖市公共就业(人才)服务中心
二〇一三年七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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